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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宁夏宣讲网  nxjst.nxnews.net  发表时间:2018-08-01     

  宁夏党校、行政学院区情研究中心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2018年,国家出台了新世纪以来第15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意见》强调“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必须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这些新要求都为应对新时期中国乡村社会转型发展过程中的现实挑战、有效开展乡村治理、加快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的基础,是党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执政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到党在农村基层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到乡村振兴能否实现。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首先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打造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培养优秀的党组织书记,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与此同时,积极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加大在农民合作社、农村企业、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中建立党组织力度,切实加强党组织对农村各类组织的领导。其次,严格标准条件,注重从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提高农村发展党员质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教育活动。再次,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积极推进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及时回应党员和群众关切,促进村级事务运行健康有序。

  完善乡村自治制度

  坚持自治为基,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基层,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自治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目标,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有效实施及不断发展与完善,为基层群众有效管理自身事务以及健全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在我国部分地区特别是一些乡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实施的程度还不够,取得的效果还不理想,“人治”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存在诸多侵害基层百姓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不但侵犯了百姓的合法权益,更损害了党和政府在广大基层百姓中的形象。

  因此,首先要严格依法实行民主选举,选出群众拥护的讲政治、守规矩、重品行、有本事、敢担当的村委会班子。严格落实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切实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规范职责权限、监督内容、工作方式,提高村务监督工作的水平和实效。其次,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再次,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为重点,积极培育合作经济组织。厘清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权责边界,维护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特别法人地位和权利。积极发展农村各类中介组织。逐步建立和完善优势产业的行业协会。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着力满足农民个性化、多样化需求。

  推动法治乡村建设

  坚持法治为本,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完善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我国乡村实施的是村民自治制度,这种自治制度是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所实行的一种民主自治制度。

  法治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自上而下的“硬治理”。因此,推动法治乡村建设,首先要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等与乡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在乡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其次,增强基层干部法治为民意识,将政府涉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下沉,探索建立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平台,加大农村的执法力度。再次,加强治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

  提升乡村德治水平

  坚持德治为先,传承弘扬农耕文明精华,以德治滋养法治精神,让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德治是社会舆论与自觉修养相结合的“软治理”。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乡土社会、熟人社会,特别是在广大乡村,人们世世代代生活在同一方山水之间,邻里之间存在着各种复杂的人际关系。因此,乡村治理需要把以规立德作为净化农村社会风气的治本之策。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所产生的各种矛盾和纠纷,除了那些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矛盾纠纷,必须严格按照法治的要求进行处理外,更多的邻里琐屑矛盾纠纷则需要靠德治的方式来处理。

  发挥中华传统文化、伦理道德的教化滋养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和谐稳定建立在较高的道德水准上。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通过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培育规则意识、契约精神、诚信观念,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与此同时,培养健康社会心态,缓解社会焦虑。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将社会心理咨询服务场所建设纳入各级特别是基层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管理范畴。聘请专业社会工作者或心理辅导人员、志愿者,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 (执笔:张铁军)

  

【作者】:马杰

【稿件来源】: 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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