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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扶贫治理结构的演进

宁夏宣讲网  nxjst.nxnews.net  发表时间:2018-11-27     

  丁生忠

  201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涉及“经济、社会和环境”三个层面,提出今后15年实现17项可持续发展目标,其中前两个目标直涉贫困问题,这是21世纪承载了人类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发展的期盼。农村贫困问题一直是制约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因素,消除贫困是国家的应急型政策,也是储备型政策。确保扶贫开发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宏观发展规划、时代历史使命相适应,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施大规模扶贫开发,使7亿多农村人口摆脱贫困,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历史上的辉煌篇章。

  改革开放以来,扶贫治理体系建构涵盖三个方面,分别是目标建构、标准建构和模式建构

  1978-2000年既定目标是解决温饱问题;21世纪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又分为两个步骤完成,2001-2010年为达到小康社会创造条件、2011-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此为目标架构。2011年随着国际贫困标准提高,我国的新贫困标准2300元比2010年的1274元提高了80%,贫困人口由2010年的2688万人扩大到了1.28亿人,其中贫困线下8200万人,贫困发生率增至12.7%接近1985年的水平,此为标准架构。

  模式建构则是“中央-地方”政府的关系是贫困治理的一个重要变量,从宏观层面看,中央政府是贫困治理政策的制定者,地方政府是贫困治理政策的执行者,形成“纵向规划,横向执行”的区域“网格化”扶贫模式结构。从中观层面看,地方政府是区域性贫困治理政策的制定者,基层政府是辖区贫困治理政策的执行者,从而确保精准扶贫落实到“个体”,精准到村到户到人。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扶贫结构经历三次实践转向,最先开始的是以“区域”瞄准为主的粗放型扶贫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农村扶贫的重点是区域扶贫,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广大农村地区的扶贫,从1982年开始的开展“三西”农业建设项目,开创了我国有计划、有组织、大规模的开发式扶贫之先河,从根本上解决“甘肃河西、定西及宁夏西海固”地区群众的贫困问题。进入90年代,在市场机制和扶贫开发的双重作用下,贫困状况发生了改观,1994年对集中在全国592个贫困县的800万农村人口重点扶贫,移民搬迁的范围进一步扩展,延伸至辽宁、吉林、广东、山西、湖北、内蒙古等17个省(区)。

  进入21世纪,农村贫困状况明显改变,扶贫结构开始向“整村”瞄准为主的集约型扶贫转变

  虽然贫困人口仍然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但是呈分散化分布,国家改变了以区域(县)为单位的扶贫策略,制定了以村为单位的扶贫对象,确定“整村推进”,结合国际上扶贫经验,在理论层面提出“参与式扶贫”,确保贫困农户参与项目建设当中。对宁夏、内蒙古、贵州、云南等省区经济发展落后、生活条件差的地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约74万贫困群众。以“村”为单位扶贫特别是易地搬迁工程,从宏观方面看是进行现代化建设,从微观方面看是进行开发性扶贫、生态保护。

  在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湘西考察时首次提出“精准扶贫”,要求“实事求是,不要定好高骛远的目标”,以“个体”瞄准的精准型扶贫登上历史舞台

  此后中央出台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提出了“改进贫困县考核、干部驻村帮扶、扶贫资金管理、金融服务、社会参与”等六项扶贫工作机制,呈现“合作型反贫困”的局面。基于“个体”的精准扶贫,国家旨在实现两个目标:一是全国所有贫困县到“十三五”末全部摘帽,破解多年来各地不加区分以贫困县为名,争取国家资金的“畸形”现象,对扶贫机制重新整合,重新制定相关政策;二是实现所有贫困“个体”脱贫的宏伟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作者单位:宁夏社会科学院)

  

【作者】:马杰

【稿件来源】: 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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