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社会科学院理论研究中心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经济建设内容的题中应有之义,体现了中国式现代化对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本质要求。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必由之路。实现《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的“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的目标,坚定不移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以法治为依托,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强化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战略地位,确保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法治环境。“两个毫不动摇”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内容,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可以更好地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实现平等对待、平等保护,使不同所有制的市场主体具有法律上的平等地位。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前提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并确保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不断筑牢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法治根基。一方面,应当完善国资国企法律制度,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健全国资运营管理法律制度,完善国资监管问责法律制度,促进国企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深化国企分类改革,促进国企经济增加值核算口径的统一和完善。不断构建国有企业推动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切实发挥国企在经济发展中的优势。另一方面,民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制定专门立法,确保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为民营企业参与科技创新、投资融资等提供法律政策支持,进一步健全企业治理,加强民营企业合规建设,完善民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弘扬企业家精神,建设更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创造市场高效配置资源的制度环境。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前提和基础。通过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实现资源高效配置,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这就要求:一是处理好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过程中,国家层面要形成一盘棋,不仅要有统一的准入、退出和运行机制,确保市场主体促进生产要素流动,而且要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建立统一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破除市场壁垒,消除市场分割。二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空间支撑体系,实现要素的流动畅通。不断降低市场运行的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综合性立体交通网络,有序发展低空经济,完善全国性、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健全覆盖城乡的物流运输体系,完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加快移动物联网的数智化应用,形成支撑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的空间支撑体系,降低流通环节的交易成本。三是积极发展外向型经济,形成高水平对外开放格局。夯实市场高效配置资源的制度基础。积极拓展国际市场,特别是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市场。逐步放宽外资市场准入,吸引国际资本进入金融、教育、医疗等领域。提高中国企业在全球化发展中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通过国际合作交流,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
完善政府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关键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有效市场基础上,有为政府进行科学宏观调控,共同推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发挥法治对政府宏观调控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要从三个方面着力:一是形成以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的规划体系。发挥规划在宏观调控中的引领和导向作用,确保国家重大战略落地落实。二是加快完善中央银行法律制度,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实现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维护金融稳定,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通过制定金融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并通过问责制确保监管责任的落实。三是完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优化国土空间格局。面向新征程,推进构建国土空间体系,优化区域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将改革发展成果纳入法治化轨道,形成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制度体系。 (执笔:张东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