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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

宁夏宣讲网  nxjst.nxnews.net  发表时间:2022-03-02     

  3月1日起,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以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厅等部门负责人就条例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这部年度立法“重头戏”,通过法规推动国家战略在宁夏落地生根

  “制定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是宁夏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服务国家战略、站位流域全局、担当宁夏责任的迫切需求,是推动解决先行区建设突出问题、提升我区发展质量效益的现实要求。《条例》的出台,将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宁夏当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遣队’‘排头兵’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朱赟在新闻发布会上就先行区促进条例相关立法情况作介绍时说。

  2020年7月,宁夏出台《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并提出要健全法治保障,把先行区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根据自治区党委要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地方立法相关事项作了汇报取得支持后,将制定条例列为2021年年度重点立法项目,成立了法规起草工作专班,积极与国家发改委、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联系,争取指导支持,深入各市县座谈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共同完成条例草案前期起草工作。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第三十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两次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又对条例进行了多次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最终于今年1月23日在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作为“统领性”法规,先行区条例讲了这些事

  《条例》共十章80条,从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灾害预防和应对等方面,为宁夏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朱赟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条例》的一大鲜明特点,就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先行区建设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对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高质量发展等作出专章规定,鼓励先行先试,严格黄河岸线管控、明确“四水四定”“四权改革”、助力“九个重点产业”发展、建立容错机制,确保先行区建设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另一大特点,就是坚持生态优先,明确了要将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作为先行区建设的前提和支撑,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在《条例》总则中,明确提出:先行区建设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量水而行、节水优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的原则。

  《条例》中专门设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以及农业、工业、城乡生活污染防治等作出严格规定。值得一提的是,条例将“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作为专章,完善取用水总量分配、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和年度水量调度等机制,规定了农业、工业、城乡生活节水的具体举措,推动有效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

  《条例》中明确,自治区要建立容错机制,“鼓励、支持先行先试,依法探索和创新先行区建设有益举措”,“对在推进先行区建设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或者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予问责或者免予问责”。

  “在《条例》中,既立足当前对行之有效的普遍性政策举措予以立法确认,又兼顾长远对仍需探索实践的内容作出原则性规定,明确管理体制,强化规划与管控,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严格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规范灾害预防和应对,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建立健全保障与监督机制,构建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朱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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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 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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