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确保全区就业形势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要求,我区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23〕6号)(以下简称《通知》),优化调整政策措施,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通知》分五个部分共18条措施。
第一部分,强化政策支持扩大就业容量。明确了加大扩岗政策支持、发挥金融机构稳岗扩岗作用、加大创业支持力度、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5条措施。提出梳理建立企业台账,配备就业服务专员,建立岗位收集、技能培训、送工上岗联动机制。持续推进“宁岗贷”“崇军贷”,助力小微企业稳定扩大就业岗位。继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第二部分,拓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渠道。明确了支持企业吸纳就业、鼓励深入基层服务、引导国有企业扩大招聘规模、做好政策性岗位招录招聘、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开展毕业生就业实习活动6条措施。提出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岁—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规定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扩大“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规模。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可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的见习补贴。
第三部分,强化帮扶兜底线保民生。明确了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2条措施。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规定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做好失业人员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
第四部分,优化服务促就业提质量。明确了开展“创业宁夏”服务活动、实施“技能宁夏”专项行动、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质效3条措施。提出落实“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服务”一体化帮扶,开展重点行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第五部分,加强保障建机制抓落实。明确了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宣传解读2条措施。提出实施工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按规定给予资金奖补。及时更新发布政策清单,广泛开展就业创业政策“三送五进”活动。